关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汪少云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为广大居民提供适宜运动健身场所”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采石坑改造成游泳场所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也感谢您对我区健身场所的关注。游泳是一项深受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但我区采石坑实际情况不适合改造为游泳场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采石坑开山炸石形成,高低落差很大,水下情况复杂,对游泳人员来说危险性很大。二是游泳项目属于高危体育项目,需要大量专业设备及专业人员支持,现有采石坑难以达到相应改造标准,一旦发生溺水事件难以及时救援。
我区目前有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多个球类运动场及健身步道、晨晚练点等全民健身设施,可供群众健身运动。下一步区教体局将积极规划布局,进一步丰富基层体育场所设施种类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 八公山区教体局
联系电话: 5617290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