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段昌富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我区引进职教资源,提升区域人口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八公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由于我区人口总量较少,达不到规划建设职业学校的要求,辖区内暂不具备建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关于您提出的利用撤并的闲置学校引进职教资源的建议,我局在前期也进行了调研,因我区撤并的学校校园面积太小,达不到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标准。新的建设标准要求到2025年,要执行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B类学校认定标准。校园校舍建设标准为:1.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0亩;2.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不少于8万㎡;3.校园体育、卫生、生活等设施齐全,校园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明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满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学校发展要求。同时职教资源的管理权限、审批权限均在市教体局,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配合政府创造条件,争取职教资源早日落地我区。
办复类别: C类
联系单位: 八公山区教体局
联系电话: 5617290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