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2025年第五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加快激发有潜能消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浓厚节日氛围,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盛夏购车节
二、发放方式
汽车消费券由参加车企现场直接免除对应金额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23:59(活动期间,汽车消费券如使用完毕,活动自动终止)。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八公山区商促局、八公山区财政局
五、参与企业
辖区内信用良好、在辖区内依法设有经营场所,并能够实现统一收银、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的经营主体(含统计库内企业)。
六、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内,汽车消费券总金额25万元,各企业按比例分配,先购先补,用完即止,单车限享一次。区商促局有权根据各车企使用情况,动态调整额度分配。
汽车消费券
1、计划种类
对购买国六标准以上蓝牌车辆或新能源乘用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淮南市落车籍的消费者(不含公户)给予补贴(每人限购一辆):
燃油车:
(1)单台车辆发票价格3万元(含)-10万元(不含)以下享每台立减1500元优惠;
(2)单台车辆发票价格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下享每台立减3000元优惠;
(3)单台车辆发票价格20万元(含)以上享每台立减5000元优惠。
新能源车:
(1)单台车辆发票价格3万元(含)-10万元(不含)以下享每台立减2000元优惠;
(2)单台车辆发票价格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下享每台立减4000元优惠;
(3)单台车辆发票价格20万元(含)以上享每台立减6000元优惠。
2、优惠形式
活动期间内,由参加车企现场直接免除对应金额并要求消费者现场填写承诺书,活动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活动期间,汽车消费券如使用完毕,活动自动终止),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其他材料必须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最迟时间为2025年7月5日)提供。并在活动结束后,经第三方核实审计后确认最终数据后,由区商促局统一结算。为满足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要求,需要收集、保存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车发票、注册登记上牌证件、承诺书等),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活动期间内,如与市级发行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不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叠加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由区商促局负责对接办理参与手续,参与商家需根据区商促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造成无法参与活动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商家需填写《八公山区2025年第五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并向区商促局、所在镇街道报名。报名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活动参与申请。
(二)经费保障。本次活动区级补贴所需经费28万元,其中:
1、购车奖补优惠活动总金额25万元;
2、第三方机构审核审计等其他活动开展费用3万元。
(三)资金拨付。参加车企在活动期间每日向区商促局报送一次消费券核销情况。活动结束后配合区商促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审计工作,消费券资金经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参加车企预留账户。
(四)明确分工。区商促局全面负责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总体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活动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区商促局、各镇街道负责商贸企业报名工作;区司法局为本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区市场局加大活动期间执法力度,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五)注意事项。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调整并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