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5 16:17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王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新庄孜菜市场规范配置临时蔬菜批发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新庄孜菜市场位于八公山人口相对集中的新庄孜街道辖区,具体坐落于佳城国际小区的二层,为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购物带来了极大便利。在佳城国际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进口和出口旁边自发形成了交易点,无相对的交易地点。新庄孜菜市场附近需要规范配置一个临时蔬菜批发交易点完善菜市场配套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建议收悉。我单位经了解,新庄孜菜市场自其投入使用以来,因其地理位置居中、市场规模大、覆盖范围广、服务群众多等原因新庄孜菜市场人流量较大,非机动车辆来往较多,附近空闲区域较小,目前暂不具备配置临时蔬菜批发点的条件,该批发点交易时间为凌晨5:00-7:00,自发形成在佳城国际小区负一层地下停车场,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从事蔬菜批发的商贩需前往此地完成交易。下一步,我单位将联合区房管所、属地胜利社区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交易时间的人员管理,车辆引流的安全措施,确保便利该蔬菜批发点交易活动,提高该蔬菜批发交易活动效率。等待佳城国际二期建设完成后根据其商业布局再确定是否设置蔬菜批发点。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新庄孜菜市场发展的建议,同时也欢迎您对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4-5657560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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