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05 16:13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芦敏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新庄孜菜市场临时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意见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区发改委联合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新庄孜街道胜利社区和项目单位负责人现场赴新庄孜菜市场附近进行实地勘察,确定在建北村二期佳城国际北门里侧作为临时非机动车停车场,项目单位已协调周边商户清除店铺杂物并拆除围挡,因围挡拆除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正协调有关单位在围挡拆除处加装护栏,减少安全隐患事件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推进,加快落实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工作,切实为市场周边经营户和群众提供良好的经营和出行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民生工作的建议,同时也欢迎您对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45657560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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