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径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整区推进的进度,应优先本区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困难群体加装屋面光伏等,产生的收益用于帮服困难群众的费用支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4月15日,由区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淮南市楚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1.16MW(交流侧容量)绿色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我委备案,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内,计划总投资696万元,拟利用工业集聚区内的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考虑厂区总体规划建设情况,可用屋顶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约1160.00KWp,拟采用高效能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汇流箱等设备,系统发电寿命可达25年,年均发电量可实现约156.02万度,满足园区消纳需求,该项目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低碳绿色转型。
我委切实加强辖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范有序发展,对前来备案的光伏发电企业,一次性告知项目备案所需材料清单,规范项目备案程序,对依法合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做到应备尽备,有效解决新能源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营造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开发环境,着力推动光伏产业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摸清辖区困难群众的人员信息,梳理困难群众屋顶是否具备安装光伏的条件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信息,对具备安装条件和有需求的困难群众,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积极协调推进安装,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发展的建议,同时也欢迎您对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4—5657560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