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简介
单位全称:八公山生态环境分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综合决策,并依法监督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辖区内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乡镇人民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八)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建设。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工作。
负 责 人:张亚洲
联系电话:5611169
单位邮编:232072
办公地址: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商业步行街原区一小大院内
网址:www.bagongsha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