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2025年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17 11:19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贯彻落实淮南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加快激发有潜能消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浓厚节日氛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汽车购新消费

二、发放方式

汽车消费券由参加车企现场直接免除对应金额

三、活动时间

20251125日至2025123123:59,其中,一期时间为11251130日(活动期间,汽车消费券如使用完毕,活动自动终止,若未使用完毕,自动顺延)。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八公山区商促局八公山区财政局

五、参与企业

辖区内信用良好、在辖区内依法经营,并能够实现统一收银、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的经营主体(含统计库内企业)。

六、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内,汽车消费券总金额25万元各企业按比例分配,先购先补,用完即止,单车限享一次。区商促局有权根据各车企使用情况,动态调整额度分配。

汽车消费券

1、计划种类

对购买国六标准以上蓝牌车辆或新能源乘用汽车(不含二手车)的消费者(不含公户)给予补贴(每人限购一辆)单台车辆发票价格3万元(含)享每台立减1000元优惠。

根据核销情况,区商促局有权进行适时调整,并另行发布通知。

2、优惠形式

活动期间,由参加车企现场直接免除对应金额并要求消费者现场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活动时间为20251125日至2025123123:59,其中,一期时间为11251130日(活动期间,汽车消费券如使用完毕,活动自动终止,若未使用完毕,自动顺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其他材料必须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最迟时间为202615)提供。并在活动结束后,经第三方核实审计确认最终数据后,由区商促局统一结算。为满足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要求,需要收集、保存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车发票、承诺书一式三份,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活动期间与市级汽车消费券补贴叠加使用。

、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区商促局负责对接办理参与手续,参与商家需根据区商促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造成无法参与活动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商家需填写《八公山区2025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并向区商促局、所在镇街道报名。报名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1124日,逾期不再受理活动参与申请。

(二)经费保障本次活动补贴所需经费预计26万元,其中

1、购车奖补优惠活动总金额25万元

2、第三方机构审核审计等其他活动开展费用预计1万元。

(三)资金拨付。参加车企在活动期间每区商促局报送一次消费券核销情况。活动结束后配合区商促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审计工作消费券资金经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参加车企预留账户。

明确分工区商促局全面负责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总体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活动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区商促局、各镇街道负责商贸企业报名工作区司法局为本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区市场局加大活动期间执法力度,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五)注意事项。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调整并及时公布。

 

 

附件:1.承诺书

2.八公山区2025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报名表


附件1

 

承诺

 

八公山区局:

我于2025       日在                    (企业名称)处购买国六标准以上                   (汽车品牌、型号)1辆(新能源汽车:是/否),车辆总价           元人民币,交易真实有效,现申请补贴资金      元。我承诺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退回补贴资金。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25         

 

 

 

 

 

 

 

附件2

八公山区2025年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

活动报名表

 

企业名称

 

所属类别

汽车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门店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营情况

2024年全年销售(营业)额         万元,

20251-10月份销售(营业)额       万元。

承诺情况

本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八公山区202511消费券发放活动,已了解活动内容和消费券使用规则,并承诺如下:

一、活动期间保证不恶意抬高商品销售价格,依法诚信经营。保证依据消费者消费金额以及所持有效消费券额度如实给予抵扣优惠。保证不与消费者串通骗取活动消费券,杜绝包括欺诈、蒙骗等非法手段用券行为。

二、活动期间保证按照活动要求承担相应优惠资金,配合区商促局做好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三、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轮所有消费券优惠资金兑现资格和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申报资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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