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胜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二通道至消防队红绿灯至皖淮厂大门路边增设路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2025年3月,我局会同毕家岗街道、皖淮机械厂多次赴机械厂路实地查看,商议路灯安装计划。3月底,由区检察院召集,区住建局、毕家岗街道、皖淮机械厂共同参与会上,进一步商议安装路灯有关事宜。
2025年4月,经会商研究,由皖淮机械厂牵头,实施路灯安装工程,并于当月完工。目前,机械厂路二通道至皖淮机械厂大门段照明设施已正常,群众夜间出行得到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定期巡查,加强道路后续管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查保养,及时发现上报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4-2381350
2025年6月3日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