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5月27日
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堵疏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区实行全年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全年分为午季(5月1日至8月31日)、秋季(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为重点时段,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
三、重点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环委办)负责统筹调度。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妙山林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负责。强化以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建立健全四级包保责任制,实行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包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妙山林场,镇街道包村(社区),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包保区领导到所包镇街道、园区、林场督查检查,包保区直部门各确定1名负责同志组成巡查组,协助包保区领导做好工作,指导检查、巡查督查、反馈信息。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指导镇街道、园区、林场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落实秸秆禁烧的工作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区督查办会同区环委办对区直有关单位和镇街道、园区、林场履行秸秆禁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火点认定和考核奖惩,加强对秸秆焚烧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区城管局负责主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处罚;八公山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落实农机托管工作,配合开展秸秆禁烧暗访工作,负责禁止河渠塘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八公山自规分局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区急局负责牵头调查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他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镇街道、园区、林场要持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焚烧火点发现-交办-扑灭-处置的1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镇、村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简易灭火工具,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火点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并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到位。包田责任人24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每一地块、路段、沟道都有人监管。要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对城市建成区、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要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高塔视频监控空气监测“微站点”等“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四)提高综合利用率。各镇街道、园区、林场要积极协调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等生物质电厂、淮南市众鑫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秸秆再利用企业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我区的堆场暂存秸秆。强化秸秆收储离田,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确保消除焚烧隐患。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收割作业,秸秆留茬高度不超过15㎝。以加强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为抓手,以用促禁,实行秸秆多途径转化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倡议书、通告、标语条幅、宣传车、村部大喇叭以及网络微信、科技培训等形式,深入镇、村、组开展宣传动员。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田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堆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要及时对秸秆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四、严格奖惩
(一)严格火点认定。午秋两季分别认定全区“第一把火”。区环委办牵头开展全区热异常点(火点)认定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农业等部门参与成立认定小组,负责火点认定。对上级推送的热异常点(火点),于收到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园区、林场)会同区级认定小组现场核查,向市环委办报送含有核查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电子版现场核查表(见附件3)。经市认定小组现场复核后,由市环委办将现场核查表报省生态环境厅,最终以省生态环境厅认定为准。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或逾期未报送电子版现场核查表的,一律认定为火点。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区环委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市环委办要求进行处置,同时不再接收该镇街道(园区、林场)热异常点(火点)信息的备案与核销申请。各镇街道(园区、林场)对自行发现的火点,可主动向区环委办报备,对扑灭及时、处理到位、影响轻微且未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可不认定为火点。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每季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把火”的,采取纪律、组织处理等方式对所在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业集聚区和妙山林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下一季在所在地召开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区环委办对区直包保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把火”的,除采取纪律、组织处理等方式对所在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业集聚区和妙山林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外,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作深刻检查,对区直包保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2.因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被省市环委办预警、派员现场督查的,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区环委办约谈镇街道(园区、林场)分管负责人,镇街道(园区、林场)应向区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同时报送整改工作报告。责成镇街道(园区、林场)自行问责相关责任人,并予以信息公开,问责相关情况同步报送区环委办。
3.全年秸秆焚烧火点最多的、万亩播种面积火点数最多的、报送的热异常点(火点)现场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镇街道(园区、林场),由区环委会约谈镇街道(园区、林场)主要负责人。对在全市乡镇街道(园区、林场)中火点最多的单位,由区环委会负责人约谈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现场核查、现场复核人员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火点情况的,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所在单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对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III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火点,或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出现火点,造成我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或因情节严重导致区域被涉气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区环委会负责人约谈镇街道(园区、林场)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责令其在淮南电视台说明情况。
5.区级巡查发现的未能15分钟有效处置的火点,所在镇街道(园区、林场)必须依据包保责任制逐级问责到位,问责处理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以镇街道(园区、林场)名义报送区环委办。
附件:1.区领导和部门包保工作表
2.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包田责任人员通讯录
3.秸秆禁烧卫星监测热异常点(火点)现场核查表
附件1
区领导和部门包保工作表
包保县区(园区) |
区级领导 |
包保单位 |
八公山镇 |
朱杰、胡汪兴、孙大权 |
区委办公室、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八公山运管所、淮南市交通执法四大队 |
山王镇 |
李旭、马健 |
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新庄孜街道 |
姚保斌、葛广起 |
区委组织部 |
毕家岗街道 |
周辛、陈进 |
区纪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
土坝孜街道 |
徐杰、李茂 |
区委政法委、八公山公安分局、区信访局 |
工业集聚区 |
彭大晶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财政局 |
妙山林场 |
管迎悦 |
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 |
附件2
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包田责任人员通讯录
______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序号 |
包田责任人姓名 |
包田责任人家庭电话 |
包田责任人手机号码 |
负责区域 |
包组村干 部姓名及 电话 |
包村镇 领导姓名 及电话 |
包镇区 领导姓 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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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秸秆禁烧卫星监测热异常点(火点)现场核查表
监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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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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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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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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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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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情况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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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现场 核查人员 |
镇级核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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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核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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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核 意见 |
市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
市级复核人(签字): 复核时间: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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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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