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夏淑玲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八公山森林公园沿山路边建立公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组织文旅、环保、规划等部门开展多轮实地勘察与技术论证。经综合研判,因山区生态保护红线限制及道路条件制约,沿山路边新建固定公厕存在客观困难。
一是生态保护刚性约束。八公山森林公园属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占全域62%,新建建筑需规避自然保护区红线范围。沿山路现状道路平均宽度8米,两侧为山坡或谷底,若拓宽路基将破坏山体稳定性,触发地质灾害风险。
二是设施承载能力评估。当前沿山路原先设有移动厕所1座,现因环保排污问题已停止使用;目前道路沿线有厕所4处,分别位于文体中心2处,景区门口2处。按照单日最高接待量1万人次以内,如厕等待时间5分钟左右估算,除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外,承载能力暂时满足日常使用需求。
三是现阶段解决方案。1.采购安装移动厕所1座。计划对沿山路中段位置已废弃移动厕所进行拆除,重新购置安装1座移动厕所,增加4个厕位,预计7月底前完成安装。2.旅游旺季时,在沿山路增设4处临时可移动生态厕所,采用微生物降解技术(无排污需求),部署于景区北门、文体中心、观景平台等临时集散点。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5611707
联 系 人:田志鹏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