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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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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号:
003061167/202501-0001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1-21 21:00
发布机构: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生态环境】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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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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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索
引
号:
003061167/202501-0001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1-21 21:00
发布机构: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有
效
性:
名
称:
【生态环境】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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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
量: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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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生态环境】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21:00
信息来源:淮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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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我市天气持续干旱少雨,林下可燃物载量大,含水率低,森林火险始终处于高火险状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舜耕山、
八公山
、上窑山林区。
三、禁火行为:
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禁火区域,禁火区域严禁烧纸、吸烟、野炊、燃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野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四、相关要求:
各属地政府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力度,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查处。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充足,器械运行良好,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对违反禁火行为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南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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