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曹多勤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公休的建议已经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区民政局从多方面加强社区工作者公休管理。
一是加强考核,严控准入、退出机制。印发《八公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开展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实行奖惩机制。
二是执行社区“两委”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最新标准。2019年7月起,我区城市社区“两委”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淮府办秘[2019]52号)文件标准执行,最低按照本地事业单位十级岗位标准已经落实。
三是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的通知》(淮组通字[2021]28号)文件,落实社区工作者持社工证最新补贴标准,鼓励基层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证考试。
四是落实文件精神。待相关社区工作者管理文件出台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社区工作者公休制度相关精神。
下一步我局将会做好日常社区工作者管理、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幸福感。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5111176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