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区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

主持人:区长 李旭 会议地点:区政府三楼会议室
2024年6月1日,区政府区长李旭主持召开第18届区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好八公山独特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地质资源、生态资源,强化景区布局,完善景区功能,提升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与寿县古城等周边风景区联动,结合武王墩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聚力打造文旅康养高地,以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融合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学习了李强总理对做好地方金融工作的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李强总理对做好地方金融工作作出的批示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资金用在发展最需要,群众最关切的关键地方,要强化投融联动,做到资金闭环,确保项目安全,金融安全。
三、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八公山区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要加大政策宣传、企业监管力度,司法、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处置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并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相关企业,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利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惩戒。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度、领导包保制度,由李旭同志包保山王镇、胡汪兴同志包保八公山镇、陈福建同志包保土坝孜街道、管迎悦同志包保风景区、马健同志包保工业集聚区、陈进同志包保毕家岗街道、彭大晶及李茂同志包保新庄孜街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全面梳理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梳理并交办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包保领导,各属地单位要在一周内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7月底前整改到位。要强化监督管理,由区督查办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区纪委监委配合,每周督查一次,确保整改实效。
五、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实施八公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汇报。
六、会议听取了区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清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清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区卫健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管迎悦同志审核把关后,以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
七、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精神及《全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八公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司法局关于《全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八公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区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陈进同志审核把关后,《全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八公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全民普法工作,把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的法律要求和政策导向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刚性约束和保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手段。区司法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八、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府2024年上半年应诉和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担当意识,面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做到“新官理旧账”,积极参与应诉和复议,对于行政败诉案件,要做到一案双查,严肃追责。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层分级培训,跨部门联合培训,加深重点领域法律业务知识理解掌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应诉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应诉机制,明确涉事行政机关承担主办责任,重大疑难案件由区司法局进行指导,出庭前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析研判,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加强源头防范,结合身边人身边事,以案示警,以案促法,促进行政机关堵漏排险,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产生。
九、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大额资金拨付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大额资金的汇报,按程序拨付相关资金。
十、会议听取了区城管局关于八公山区城市管理文明劝导服务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十一、会议听取了区住建局关于团结新村一期棚改项目工程款有关情况的汇报。
出席:李 旭、胡汪兴、陈福建、马 健、陈 进。
列席:朱玉章、张传云、马新玉、余振洋。
参加单位:区委编办,区督查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八公山镇,山王镇,新庄孜街道,土坝孜街道,毕家岗街道,工业集聚区,风景区管理处,楚峻公司,山水田园公司,银丰公司。
2024年6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