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纪冬代表:
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村干部与社区干部同工同酬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从多方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村干部待遇落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待遇保障标准,实行“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标准核定基本报酬;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村“两委”成员,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工资水平确定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按照不低于非“一肩挑”正职基本报酬80%的标准核定。二是根据《八公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评奖惩的意见(试行)》,今年各镇完成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核算工作后将兑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资金。三是区委组织部起草的全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对实行“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按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左右标准,适当提高其基本报酬;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村“两委”成员和公开招考的村后备干部,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工资水平确定报酬。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收入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4-2799366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