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淮〔2023〕116号文件通知及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意见,经区政府党组研究,本人同意提名:
李茂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免去:
程晋淼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23年10月23日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