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李伟解读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7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李伟就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区融媒体中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领取过市级奖励后还可以申请奖补么

答:可以的,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6万元奖励(其中,新建新投产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小升规企业按3:2:1比例分三年支付)

区融媒体中心:请具体说下申报条件要求?

答: 规范转型类的工业企业按扶持政策奖补的70%执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统计人员补助不受亩均效益评价结果限制)

对于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和调控帮扶类的工业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统计人员补助不受亩均效益评价结果限制);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存在严重产品质量,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且在影响期内的企业,不得予以奖补;近三年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予以奖补。

具体的申报流程可以联系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郭绪联系方式:0554-5616953

区融媒体中心:文件什么时候开始试行呢?

答:本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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