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文字解读】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八公山区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制定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淮八府〔2023〕27号)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起草了关于《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送审稿)》,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9月13日发布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淮八府〔2023〕27号)文件。
四、工作目标
深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主要内容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主要分为支持工业发展政策、申报条件要求和政策兑现三部分,其中文件指出了申报限制条件,政策中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达产增效、认定达标类等给予奖补明确了扶持标准。
一、政策申报范围
工业企业政策申报范围包括: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已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年产值超2000万元且同比增速高于20%、25%、30%的工业企业;企业实施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或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路径的工业企业: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省级首版次软件:当年在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补助申请。
二、政策申报条件
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C类(规范转型类)的工业企业按扶持政策奖补的70%执行。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D类(调控帮扶类)的工业企业;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存在严重产品质量,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且在影响期内的企业;近三年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且在影响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本意见的扶持政策。(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统计人员补助不受亩均效益评价结果限制)。
三、政策兑现资金
政策兑现资金从八公山区工业发展基金列支,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奖补等方式落实政策,统计人员补助经考核后落实政策,本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
六、创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切实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力提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八公山建设,制定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坚持区政府对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的全面领导,坚实履行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保障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在工作中显现成效。
八、政策咨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