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洁解读《八公山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4 09:04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洁就《八公山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区融媒体中心:请您介绍《办法将项目分为哪几级

答: 根据金额分为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的;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的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400万元(含400万)以上

区融媒体中心:请您介绍《办法规定怎么申报项目及审查。

答: 采购单位填写《八公山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并携带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区政府采购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并告知采购单位审查结果。

区融媒体中心:哪些项目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办理?

答: 1、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2、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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