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方静委员:
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述,购买老年代步车数量逐年增加,一部分老年代步车无视交通法规,不仅开的了机动车上来,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抢道、闯红灯等等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今年以来八公山区在4月和7月开了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开展针对八公山城区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成立了全区城区八公山城区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统筹协调。1、禁止生产和非法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低速三、四轮车;2、联合运管所严厉打击低速三、 四轮车非法营运,严查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驾乘超过2人的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和停放管理。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满意,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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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帖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