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八公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04 14:52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南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完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八公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财政局起草了《八公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12月1日至2023年1月1向部门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月3日发布《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八公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八府办秘〔2023〕4号文件。

四、工作目标

规范八公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六条。第一章 总则。明确《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依据。同时明确了《办法》所指的企业国有资产范围、监管主体的职责。八公山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区人民政府所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是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二章 企业负责人管理。国资委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 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根据区政府授权,可以向社会公开选聘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第三章 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明确国有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审批由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等事项部分事项需报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事项应当向区国资委报告。第四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区国资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监管以及资产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国资委负责向区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第五章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明确区国资委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第六章 责任追究。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第七章 附则。对《办法》的解释、实施进行了说明,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创新举措

在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中规定企业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单项资产处置方案;或者一次性10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区政府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全面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实履行工作职责。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明确,狠抓措施落实,显现工作成效。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八公山区财政局

解读科室、解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郁雯

   联系方式:0554-5619225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