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控制焚烧祭祀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八公山区控制焚烧祭祀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8日
八公山区控制焚烧祭祀物品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淮南市控制焚烧祭祀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全民参与”原则,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依法行政。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查处,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疏堵并重、综合施策的方法,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以及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整治力度,在春节、清明、中元节、寒衣节等重要集中祭祀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治理不文明祭祀行为,消除焚烧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营造朴实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努力营造整洁美丽的城市乡村,打造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全区各个“私坟乱葬”集中点。(分别为:柏家山、龙脉山老区、文体中心西侧、龙脉山新区、状元山)
高峰时期:春节、清明、中元节、寒衣节等重要集中祭祀时段。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属地合理调配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做好高峰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督导“私坟乱葬”集中点加强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安保设施,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祀活动。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有无违规行为并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制止和整改。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坚决制止在主要道路、广场焚烧冥币,祭品。以及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无证商贩开展清理取缔工作;对城区范围内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街(路)开展清理、保洁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通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违规经营丧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对非法生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源头和销售环节的打击查处,对生产、销售的企业、商家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加工经营棺木的进行查处,对成品棺木予以收缴并销毁。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防火安全巡查、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环卫处:依法做好因祭祀活动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
八公山公安分局:负责在集中祭祀路段加强警力,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及道路畅通;对祭祀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负责。加强群众举报及接处警处置工作,依法查处机动车内向车外抛洒丧葬物品的行为。要加强死亡登记、出具火化证明及死亡户口销注的管理及核实,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土葬等殡葬违规行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督导山林权属单位加强“私坟乱葬”集中点的防火宣传、管理和巡查工作,严禁在山林权属范围内出现土葬、上坟烧纸、烧香等行为;加大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有无土葬的苗头并及时制止土葬行为。加大对违规兴建豪华墓,活人墓,硬化大墓及顶风土葬行为土葬的处理力度。
区交警大队: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组织疏散重点地区和高峰期祭祀车辆,做到规范、有序,确保道路畅通,防止交通堵塞。对非法进行殡仪活动运输木棺等车辆进行处理。
各镇、街道:对小区卡点进行祭祀宣传,对有携带冥币、违禁祭祀用品的群众进行劝阻,不让冥币、违禁祭祀用品出小区。对各殡葬经营户进行检查、宣传禁止售卖冥币等违禁祭祀用品的规定,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城管中队依法处理。属于各镇管辖范围内的“私坟乱葬”集中点一两百米内如有出现售卖违禁祭祀用品的商家立即制止,由各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城管中队及时处理。把祭祀宣传点前移到各“私坟乱葬”集中点入口处。严格落实严禁土葬相关政策,坚决打击土葬行为。督促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实行违规土葬追责体制。加强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及后续跟踪调查工作。网格员要第一时间对有办理丧事的家庭进行劝导、宣传和讲解殡葬政策。对发现土葬的嫌疑及时上报村委会或居委会,村委会或居委会联合公安部门及时到家里进行劝导从源头发现和制止土葬行为。对于党员干部家庭的如发现违规土葬行为按党纪严肃处理。并设立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土葬行为应积极举报线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高峰管控、控制祭祀人数。高峰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祭祀群众必须佩戴口罩,扫码方可进入。祭祀群众体温一旦超过37°不得进入。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如发生大流量的人员拥挤,立即对群众进行疏散,保证“不扎堆”现象的发生。如发生车辆拥挤的现象,交通部门应立即采取管制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临时征用道路停车。
(二)加强宣传发动,全面营造氛围。清明节前需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祭祀宣传单,开展现场宣讲,要求不燃放高香、不燃放烟花炮竹、不在祭扫场所露天焚烧香烛、纸钱等,号召市民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摈弃不安全的祭祀方式,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实施高压管控,严禁焚烧行为。每年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春节祭祀高峰期,实行焚烧管控,确保每个殡葬、道路等祭祀区域都有专门负责人管控。各镇(街道)、村(社区)需全员上岗,加强对殡葬场所、散坟集中点的管控巡查,发现违规焚烧行为立即主动进行劝阻。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有关部门对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依法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提升人居环境,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坚决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镇、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发力。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责。强化对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监督考评,对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作为和失责地区、部门及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沟通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深化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