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八公山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医保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八公山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管迎悦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 朋 区医保局局长
成 员:孙郁雯 团区委书记、区财政局副局长
樊雪松 区发改委副主任
姚登杰 区司法局副局长
梅映雪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巧月 区卫健委副主任
许保国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玉德 区医保局副局长
戚 娟 区税务局副局长
朱学功 八公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孔繁宏 区审计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汪朋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及区政府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协查、信息共享,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医保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牵头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审互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送;牵头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承担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区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组长、副组长交办任务。
区发改委:将医保信用体系纳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定期督促医疗保障部门将信用信息等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区民政局:提供相关民政对象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做好信息比对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医保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经费投入。
区人社局:协同做好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动开展行政执法与经办稽核工作,协同区卫健委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
区卫健委: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区审计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在审计中关注各类欺诈骗保问题,并对审计发现的欺诈骗保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区税务局:负责做好征管服务,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征缴计划,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及时与医保部门对接征缴信息。
八公山公安分局: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公安机关及时审查、依法办理医保部门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案件。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