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八公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29日
八公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饮用水源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化污染减排,深化源头治理,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促进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质持续保护稳定。
(二)淮河水系水质安全,水质目标达到Ⅲ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污水集中处理率和“雨污分流”处置率进一步提高。
(四)加大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
三、工作任务
(一)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区住建委牵头,两镇、三街道负责)
1、2016年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明细,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单位,确定整治目标。
2、2016年12月底前,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整治效果。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不断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3、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区环保局牵头,山王镇负责)
加强李嘴孜水厂水源保护区建设,彻底清除一级保护区内的码头、煤场以及保护区堤坝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坚决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大入淮排污口整治力度。通过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湿地等,改善入淮水质。加大对入淮排污水系巡查、监管,确保入淮水质达标,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
(三)淮河水系工业污染整治工程(区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委、两镇、三街道负责)
1、2016年2月底前,完成淮河水系沿线水环境污染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
2、2016年12月底前,取缔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厉查处不建治污设施、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污行为。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
3、落实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4、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管,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做到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区住建委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区环保局负责)
1、加快全区境内各行政村村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进度。
2、争取各级环保专项资金,以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实施。到2020年,城区具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能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以上。
3、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入管网、进处理厂,确保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
4、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行为,坚决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等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五)农业污染源防控工程(区农林局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负责)
1、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降低畜禽养殖对河流水质影响。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面源综合防治运行机制。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 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生物转化、生物质能源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区安监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经信委负责)
石化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七)水生态保护工程(农林水利局牵头,山王镇、八公山镇负责)
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对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监管不力、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的严厉追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合力推进,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大财政投入
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筹措各级资金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水生态保护工程,确保各类设施有效运转,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管
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机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五)强化公众参与
采取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和工作要求,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