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印发《八公山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八公山区大力推进现
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八府[201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十五届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八公山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Ο一二年三月八日
八公山区大力推进现代
农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淮府[2011]149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意义
现代农业示范园主要是通过运用现代设施武装农业、用高新技术改造农业、用科学方法管理农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代表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重要意义,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明确建设目标,创新建设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迈上新水平。
二、基本思路、目标和要求
基本思路:按照“两型园区”标准,用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科学的理念抓规划、现代的理念抓建设,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为目标,以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和项目推动为抓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使现代农业示范园成为全区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示范区、先进科技应用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全区建1个示范园,面积1万亩。本着“一年拉出框架、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基本建成”的要求,至2016年底,园区全部建成。由于我区土地分布零散,在园区选址方面,采取分散建园的方式,即“1+3”方式,“1”是以现有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为基础,进一步扩大规模,面积1000亩,功能定位为农产品加工园区。“3”是以蔡家湾花卉苗木基地为主,面积2000亩,功能定位为苗木生产园区;以孔集湾水产畜牧养殖、果蔬种植为主,面积2000亩,功能定位为立体种养园区;以乐涧套、南塘景区开发为基础,整合南塘周边休闲旅游资源,面积5000亩,功能定位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具体要求:园区建设要达到“五化”标准:布局科学化。合理确定园区的布局,充分展示园区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功能,努力使观光、休闲、科普、体验、购物于一体。园区生态化。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增值,建立起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展现舒适优美的田园风光,建设一流的农业休闲旅游基地。经营规模化。以农业企业和大户经营为主体,形成集聚规模效应,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生产标准化。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土壤、水、气等环境要素达到安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农民知识化。对园区内农民和服务组织人员进行多层次、经常性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培训,培育造就新一代知识型农民。
三、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规划布局,科学引导园区发展。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资源状况、农业生产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坚持“五个结合”,即与村镇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相结合,把现代农业示范园作为永久性农田保护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土地整理和农民集中居住;与产业规划相结合,做到农业种植养殖与加工、流通有机融合;与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相结合,提高农田基本建设的整体水平;与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规划设计,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体现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等现代农业特征。规划设计经科学论证后,报市规划局审查、市规委会审批,做到切实可行。园区规划要于2012年一季度完成。
2、突出抓好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规划完成后,园区要大规模的进行土地流转,为企业、经营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入园奠定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园区内农民以合并转向、企业租赁、反租倒包、自愿互换、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园区内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与农户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做好流转的基础性工作,同时统一对外发包,确保农民权益,提高园区规模经营水平;对不愿流转的农户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将其土地进行置换,不能影响园区发展大局。对园区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权属,让农民放心流转。区、镇土地流转中心要发挥作用,规范运行,切实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中介委托、双方洽谈、合同签订、鉴证备案、价格指导等服务。切实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积极协调由土地流转形成的多方利益关系,稳妥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到职责明确、手续完备、合同规范。建立土地流转仲裁机构。要尽快成立由农业、法制、司法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区级土地流转仲裁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
3、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培育园区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示范园是农业对外开放的“窗口”,更是农业招商引资的“龙头”,突出园区招商引资的承载功能。以工业园区的理念和形式来运作园区,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做好园区内耕地和林地保护,推进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灌、排污、电信、电视管线和土地平整“八通一平”,为对外招商提供良好的硬环境;以产业项目为载体,区、镇(场)根据园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引进各类项目,着力引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园区建设,以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档次;以优良服务为手段,推行投资绿色通道和行政审批代办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园区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4、突出抓好产业化经营,增强园区市场竞争力。根据园区的多功能性,大力发展“园中园”,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快园区以外的松散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内集中,至2015年底,农产品加工业集中度达到90%。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率达到100%,其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率达30%以上。因地制宜科学配套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园区产业优势,整合休闲旅游资源,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观光游、采摘游、农耕生活体验游等,把休闲农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拓展农业的生活、生态和文化传承等功能。
5、突出抓好集中居住区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园区实行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完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作业习惯,为农民向城镇、社区集中创造了条件。统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抢抓农房建设和改造的政策机遇,大力开展园区内农民集中搬迁安置。统筹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医等因素,认真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区和所在地的镇政府负责;坚持自愿的原则,采取统建、自建等不同方式,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在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制定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社保的“双置换”政策,鼓励园区内长期在外务工、收入较为稳定的农民向城镇转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具体负责示范园建设的日常工作。各镇、场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2、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区发改委负责将园区创建列入“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八公山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园区规划的指导、审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园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区住建委负责协调抓好园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园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做好园区内的林网和村庄绿化,优先扶持园区内中低产田改造;八公山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区科技局负责积极支持园区建设的科技开发;协调联系辖区金融单位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园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3、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的奖补标准,凡是入驻示范园的经营主体,集中流转面积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除市财政按400元每亩予以一次性补助以外,区财政连续5年按50%土地流转费用予以补贴。对入驻示范园集中流转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示范园项目,可按100%土地流转费用予以补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允许流转企业按照流转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建设必要的生产管理设施,其占地不视为建设用地,免相关手续和收费。园区内通过村庄集中搬迁、土地整理增加的土地指标主要用于发展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园区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农业政策导向编制申报扶持项目,争取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4、加大资金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12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50-100万元作为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区有关部门积极整合现有的支农项目资金,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出让、农村交通、农村绿化、农房改造、科技三项费用用于农业部分等财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大力吸引工商、民间、外商资本投资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格局。
5、严格绩效管理。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列入区政府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严格规范的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年终实行考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对支持园区建设成绩突出的区直部门和园区建设成果显著的镇、场给予表彰奖励。
八公山区现代农业示范
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程小平(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孙建华(区政府副区长)
陈亚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徐国富(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张文东(区发改委主任)
宋维武(区住建委主任)
戴林俊(区经信委主任)
管迎悦(区财政局局长)
钱合聚(区科技局局长)
宋德宏(区人社局局长)
叶东勋(区环保局局长)
张红梅(区卫生局局长)
张永斌(区投资服务局局长)
沈维敢(区旅游商贸局局长)
吕 骥(八公山国土分局局长)
余南平(八公山工商分局局长)
郭 宁(八公山规划分局局长)
张 亮(八公山质监分局局长)
徐光华(八公山交通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徐国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