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31 15:20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项目 全市任务内容 八公山区
1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我区无任务)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共建设/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户;引导和支持/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我区无任务。
2 党建引领扶贫(我区无任务)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我区无任务。
3 资产收益扶贫(我区无任务) 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 我区无任务。
4 “四好农村路”建设 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7%的比例,预计实施1公里,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镇均完成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 2020年养护工程任务南塘路1.13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南塘路3公里已完成。
5 农村危房改造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新增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查漏补缺,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我区无任务。
6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不确定)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实施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或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程(以批复方案为准)。 我区无任务。
7 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现有的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构建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我区无任务。
8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我区无任务) 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做到应享尽享。 我区无任务。
9 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318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27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2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区残联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318人,完成人数318人,完成率10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际完成36人,其中智障残疾儿童11人;听力残疾儿童2人;孤独症残疾儿童20人;脑瘫残疾儿童3人。目前残疾儿童全部安置到位,实现了应助尽助。
10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2020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1件。
11 美丽乡村建设(我区无任务)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省级中心村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我区无任务。
12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自然村改厕30户。 9月底已完成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2020年,新培育1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和/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已完成
14 就业创业促进 开发34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1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2020开发公益性岗位345个,完成任务的101.5%
15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个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我省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电商创新创业,加快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贸方式,截至6月底新增电商主体19户,农产品年网销额超过百万企业申报1家。新增农产品电商公司1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
16 技能培训提升 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3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303人次,完成任务的101%,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退役军人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3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增加技能培训机构2个,培训内容拓展到厨师、电工、计算机培训、电子商务等领域;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32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我区无任务)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其中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人、专业生产型培训/人、 我区无任务
17 出生缺陷防治 全面开展产前筛查,2020年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全区产前筛查总人数348人,总筛查率70.3%,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100%。
18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配套完成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其中,发放高龄津贴4963人 截止到11月份,发放高龄津贴5226人,15755人次,累计发放174.345万元。
19 智慧健康建设 智慧医疗建设 推广“智医助理”,2020年,开展1个“智医助理”建设。开展“智联网医院”试点建设,在/市/个医院和省立医院开展试点,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联系机制,帮助基层医疗机构筛选诊断与治疗信息,对高风险病例审核及干预,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误诊漏诊率。 我区在2个乡镇卫生院及其所辖24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上线了“智医助理”项目,实现了辖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项目实施以来,辖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率99.57%,病历规范率97.71%,智能外呼使用5913人次。有效降低基层误诊漏诊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 加快推广使用“安康码”,申领率达到本辖区户籍人口基数的80%以上。推进“安康码”本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探索“安康码”更多便民应用。 “安康码”申领率已达到本辖区户籍人口基数的80%以上。“安康码”本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已全覆盖。
20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581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截止11月底,我区农村低保307户,538人,累计保障5971人次,发放274.375万元低保金。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5人,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按照上级统一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我区特困人员共78人,农村特困人员共54人,月保障3.534万元(包括护理补贴),累计保障 619人次,发放救助金 36.91万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共14人。城市特困人员24人,月保障2.57 万元,累计保障 239人次,发放救助金 45.72万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28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截止到11月底,我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32人,月发放3.36万元。累计329人次,34.57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38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截止到11月底,我区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人,发放救助金额2.02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206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1829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截止到11月底,我区困难残疾人为1167人,月发放7.077万元,累计12819人次,77.80万元;重度残疾人为1587人,月发放金额为11.12万元,累计发放人次为1751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22.717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2020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698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2020年我局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797人,共资助资金30.98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众新农合参保682人,资助资金17.05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城镇居民参保1115人,资助资金13.9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目标。
困难职工帮扶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为6户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为/户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为/户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为6户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为13户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为1户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六一为3户困难职工子女送上学习用品;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为18户困难职工家庭送上慰问品;2020年“两节”送温暖活动中,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共计176户,金额9万余元,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落实《淮南市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截至11月27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3.58%;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提高至28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由市局经办机构按政策报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已在我区实施;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实现检查全覆盖。
22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2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年缴费人数达0.8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当年缴费人数达0.8944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24 妇幼健康水平提升 和职业病防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1400人,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任务数1606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全区婚姻登记人数1458,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1304人,婚检率稳定在89.4%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现累计完成14461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100%。
职业病防治 完成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 已完成33名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审核58人职业病监测信息。
25 智慧学校建设(我区无任务) 2020年,以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建设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座,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  我区无任务
26 学前教育促进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所,资助幼儿16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已完成
27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对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6201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80人。 已完成
2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已完成
29 文化惠民工程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数4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资金4.2万,农村文化活动21场,农村体育活动21场。 已完成
30 水环境生态补偿(我区无任务) 支持新安江流域、大别山、滁河、沱湖水环境生态补偿,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推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我区无任务
31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 开工建设1个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11月30已通过完工验收
32 棚户区改造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套,基本建成932套。 已完成
33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个,房屋建筑面积9.13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36户。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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