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八公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八公山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民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八公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八公山区民政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区低保中心。民政局本级核定领导职数2个,实有2人;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1个,实有1人;行政编制核定3个,实有4人;事业编制核定2个,实有1人;借用人员3人,其他人员8人。共计16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八公山区民政局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属区民政局职责的退役军人事务划转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预算中涉及军人事务预算资金相对减少。根据财政批复预算,区民政局2019年一般预算8978911.71元,涉及军人事务预算1720000.00元,民政局本级预算7258911.71元(不含涉及军人事务预算)。其中民政局本级统发预算1009595.87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59315.84元,实际支出373943.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690000.00元,实际支出5804821.34元,其中民政局账面支出951006.84元,财政局惠民直达支出4853814.5元。
(三)收支情况
2019年八公山区财政沿用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管理,部门财政收支以支定收。
1.八公山区民政局2019年支出1663954.15元。其中工资福利363715.96元;商品服务支出391393.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00.84元;资本性支出206144.00元;对企业补助523100.00元。
2.其他应付款:其他应应付款年初402530.38元,年末402530.38元,未发生变化,为往年滚存。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年初571101.00元,年末511375.0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6138.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电脑等,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85864.00元。
4.结余:年初结余208555.75元,年末结余208555.75元,未发生变化,为往年滚存。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预算编制。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运行,更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的细化、量化、科学化,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各项资金均要经过财政下拨,年初已明确的项目应编入预算,支出要按照财政指定的科目编制预算。
(二)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账务管理。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严格规范票据管理,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加强财务审核和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行为,确保支出有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