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区委党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八公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下旬至2020年7月30日,对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查看了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2019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电子账等会计资料,并得到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进展顺利。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八公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属于参公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人,实有1人(不占编制),核定编制3人,参公编制3人,共计2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2019年预算资金179283.3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303.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00元(包含公务用车补贴10800元,综合定额支出3000元,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工作经费10000元。)。
2019年度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实际支出6038.4元,预算执行率46.45%。
三、收支情况
2019年八公山区财政沿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门财政收支以支定收。
中共八公山区委党校2019年支出78716.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78.44元;办公费支出617.4元;差旅费781元;委托业务费3040元;工会经费1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元。
2.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年初625元,年末625元。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年初29919元,年末29919元。
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年初为5007.74元,年末为5007.74元。
5.结余:年初结余0元,年末结余0元。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重视预算编制。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运行,更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的细化、量化、科学化,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各项资金均要经过财政下拨,年初已明确的项目应编入预算,支出要按照财政指定的科目编制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