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八公山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 政策依据 | 《安徽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的通知》(皖农合组〔2013〕4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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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 | (一)区级示范合作社 (二)区级示范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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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范围 | 淮南市八公山区 | ||||||
| 补贴标准 | 乡镇级优秀产业带头人每人给予5万元奖补;村级优秀产业带头人每人给予3万元奖补。 每个“三变”改革村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每个承接主体给予4万元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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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程序 | (一)乡镇推荐:要在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基础上,各乡镇要按照上述评审条件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乡镇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分别不多于两家,认真审核把关,填写推荐表。 (二)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取。 (三)党组复核:专家评审后的名单,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上复核。 (四)批准发布:复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组批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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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提供“三证合一”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区级示范合作社、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表; 3、合作社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部分成员账户表(复印件); 上年度到申报期家庭农场基础台账的复印件; 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年度信息报告证明; 5、合作社、家庭农场各项制度上墙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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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0554-5657432 | ||||||
| 受理单位 | 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 办理时限 | 一年一次 | ||||||
| 联系方式 | 0554-5657432 | ||||||
| 办理结果 | 无 | ||||||
| 监督渠道 | 举报电话 | 0554-56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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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淮南市八公山区丁山路1号八公山区政府大楼四号楼214室 | ||||||
作者:孙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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