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22-01-06 21:47来源:八公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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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一)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二)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1.收件。在合肥的省直及所属单位向省经信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各市无线电管理处经省政务中心窗口向省经信厅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3.审查。省经信厅审查后提出办理意见。4.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批准文件或频率使用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办结。6.送达。快递寄送或到省政务中心省经信厅窗口自取。
作者:蔡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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