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8 11:05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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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群众反映,八公山区八仙阁公园东侧的八公山涧沟河道西北角内及“阳光丽景小区”东侧的河道内每天有大量生活废水排放至河道内,其担心影响水资源,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办理结果:

一、基本情况。2024年2月2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举报人的带领下,在八公山区阳光丽景小区南侧、新风苑小区北侧的八公山大涧沟进行了排查。该处涧沟内建有3个窨井,用于收集周边居民产生的生活废水,因该处地势较低,在窨井边建有一座泵站,窨井内的废水经泵站输送至位于蔡新路的市政污水主管道。二、调查情况。经查,该处泵站设计的功率较低,加之联通污水主管道的管道孔径较小,不能完全泵送居民产生的污水,致使部分生活污水不能及时排往污水主管道,从而溢流至大涧沟内。未发现有工业污水排放的情形。三、处理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污水系周边住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因部分生活污水不能及时收集至市政污水主管道,从而溢流至大涧沟内。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22〕43号)文件的规定,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供水、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污水排水管道管理问题属于住建部门。我局已经制发文件送达区住建局,请住建部门及时妥善处理,防止污水外流。建议转至区住建部分进行办理。

作者: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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