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2 11:38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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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群众反映,八公山区山王镇沿湖小区14号楼南侧有一石料厂(无法提供名称),每日夜间作业噪音扰民,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结果: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位于八公山区山王镇工农村,该处为村民石某所有,后租赁给他人在此处开展石料加工,建有一座厂房。

二、调查情况:八公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山王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5日日间、12月26日夜间到投诉现场进行核查。检查时该处大门紧锁,未生产加工。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院内情况进行了录像,录像显示厂房内有机器设备、堆有石料等物料。

三、处理意见:该处非工业用地,环保、工商等手续不全,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经制发通知交由山王镇人民政府,要求属地政府对该石料厂取缔关闭,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


作者: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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