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申大街公园道小区路口交通信号灯实施的建议

信件编号: 20251024001 来信时间: 2025-10-24 18:07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姬****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位于春申大街(公园道一号小区)路段的交通信号灯,常年处于黄灯闪烁状态,居民过马路,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领导,解决这一问题,实施起来交通信号灯,方便每位公民的出行安全,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八公山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5-10-28 08: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经核实,您日常在上海工作,老家位于公园道一号小区附近,对该小区周边路口的交通情况可能不甚熟悉。此前,您已与我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取得联系,中队工作人员也向您说明,该路口交通标线设置齐全,且历史事故发生率较低。综合考量以下因素,目前暂不具备启用该路口红绿灯的条件:1、该路口当前事故发生频率处于较低水平,交通秩序整体平稳。2、路口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尚未达到需启用红绿灯的标准。3、结合上级支队交管科上半年实地调研结论,现有交通管控措施已能满足需求。4、该路口已安装黄灯闪烁装置,可有效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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