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八公山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00:00 征集时间:2023-02-27 00:00 截止日期:2023-03-29 00:00 征集状态: 已结束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绣花”功夫践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等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代拟了《八公山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现面向贵单位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9日。

意见反馈途径:

1.电话联系0554-5622750,联系人:王莹;

2.信函请寄至淮南市新庄孜街道八公山区城管执法局,邮政编码:232000

3.网络反馈邮箱:253343379@QQ.com

4.网页下方栏目意见框内。


八公山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3-03-30 10:41
     《八公山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27日至2023年329日面向本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如下: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司法局意见

无意见

 

2

财政意见

无意见

 

3

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建议将自规局在“推进各类地块管理提质”的责任单位排序放至属地之后

已采纳

4

区住建局

1、“推进示范道路街区环境、推进立面空间环境、推进道路秩序环境”,建议修改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2、因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已于2019年移交农水局,建议将区住建局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级的责任单位中取消;

3、因背街小巷等区域不属于住建工作范畴,建议将区住建局从“推进空闲空间建设管理提优”的责任单位中取消;

4、因拆迁、违建管理及违法倾倒垃圾等应由属地和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议将区住建局从“推进各类地块管理提升”的责任单位中取消。

对于1条建议,已与住建局沟通,因文字表述有误,暂未修改;对于第2、3、4条建议,因工作内容中部分涉及区住建局工作职责,故未采纳修改意见,未在责任单位中删除。

5

八公山运管所

无意见

 

6

区卫健委

无意见

 

7

区文明办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8

八公山公安分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9

八公山生态环境分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0

商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1

区发改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2

区科经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3

交通综合执法四大队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4

区民政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5

市场监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6

消防救援大队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7

农水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8

教体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9

山王镇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0

八公山镇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1

新庄孜街道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2

土坝孜街道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3

毕家岗街道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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