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农村垃圾处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8-17 18:23点击数: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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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建村〔2016〕36号)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6〕3号),八公山区(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淮八府[2016]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用3年时间,完成全两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保洁队伍、有资金保障、有监督管理制度的目标。

(二)年度任务。2016年全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在省美丽乡村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16〕1号)确定的中心村范围内同步实施,在 2015年已实施的中心村项目中,2016年应结合实际继续做好巩固提升,并执行本办法。

二、实施内容

(一)编制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原则,编制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明确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内容;结合乡镇总体规划,编制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结合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二)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村庄配备满足生活垃圾收集需要的收集点、垃圾桶(箱)、密闭式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等设施,农户要配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具体配置参照《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建村函〔2013〕1219号)执行。

(三)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处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乡镇处理”、“户集、村收、村处理”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近就地处理生活垃圾。

(四)选用成熟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优先利用现有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全市统一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无害化处理模式,进行发电处理生活垃圾。

(五)配备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按农村户籍人口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垃圾收集人员,实现村庄(含自然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全覆盖。积极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

(六)清理陈年积存垃圾。集中力量清理陈年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集中堆弃的垃圾。

(七)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镇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确保长效运行维护。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以镇为单位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时序、措施等。

(二)组织项目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实行市场化手段,利用八公山区环卫优势,实施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发挥专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三农”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镇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主体,要实行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其它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三线三边”城乡环境治理、文明村镇考评结合起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的整合。充分组织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文明办、建设、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建委、财政局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任务的落实。各镇建立和完善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层级监督考核制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的农村垃圾治理工程,同时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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