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解读《八公山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12 11:44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就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公山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补办法》)进行解读。

一、今年对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还可以领取补助吗?

可以的,对当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有机食品再认证的,在保持原认证数的前提下,每个产品分别补助0.2万元

二、请具体说下申报条件要求?

新认定为名特优新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0.2万元、0.4万元、0.8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最高不高于5万元。对当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有机食品再认证的,在保持原认证数的前提下,每个产品分别补助0.2万元,单个主体最高不高于1万元(同类产品同时获得多个认定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政策扶持对象为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的并从事现代农业生产、营销服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各申报主体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当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予以否决。项目涉嫌违法用地建大棚房问题的,予以否决。

具体的申报流程可以联系区农水局王雨晴,联系方式:0554-5657432

三、文件什么时候开始试行呢?

《奖补办法》条款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解释,自20211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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