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一、 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系,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利于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力、投资效益,确保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八公山区财政局起草了《八公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于6月18日-7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区司法局、审计局、住建局、区发改委、区纪委监委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八公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9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批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管理。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遵循原则;二是明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组织管理的各部门职责;三是明确计划审批管理程序。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统筹领导,各单位要落实相关责任,对出现的问题要追责;加强监督考核,明确各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强化结果运用。
下一步,我区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