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已废止】关于印发八公山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灾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区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经第17届区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八公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包括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请各单位根据本目录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通过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三、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目录公布后,《关于公布<八公山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淮八府〔201867号)即行废止。

 

附件:1.八公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2.八公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

3.八公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

 

 

20191230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