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印发八公山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八府办〔2020〕24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八公山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1113日  


八公山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 201783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 149号) 精神,为顺利完成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任务,加快推进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以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我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环节,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科学控制饮水、饲料等投入品源头减量和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运输等关键治污环节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快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技术路径和长效机制。到2021 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9%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实施内容

1. 生猪:重点做好节水减排、饮污分离、雨污分离、固液分离设施改造,改用节水型饮水器,改装节水饮水装置或跑漏饮水定向导流装置从源头减少污水量。配套建设下沉式粪尿反向分离、导尿管槽、排污暗管,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干粪堆储场或异位发酵床等猪粪堆储发酵处理设施,以及贮尿池、黑膜沼气、组合式沼气池或氧化塘等尿液存贮发酵处理设施,配套购置刮粪机、翻抛机、固液分离机、吸污泵等设备。

2. 家禽:重点做好节水减排和雨污分离设施改造,肉鸡采用“异位发酵”"模式处理废弃物,重点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干粪垫料堆储场;蛋鸡重点改造装备防滴漏、节水型饮水系统,装备粪便输送带,改刮粪板式清粪为传送带式清粪,配套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干粪堆储场。

3. :重点推广牛粪(垫料)发酵回床再利用模式和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重点改造节水型饮水器、跑漏饮水定向导流装置、雨污分流管道,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的牛粪发酵堆储场以及尿液贮存发酵池、沼气池等设施,配套购置刮粪机、固液分离机、吸污泵等设备。

4. :重点推广高床养殖,全面普及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模式。重点建设节水减排、雨污分流、 羊粪发酵堆储场等设施。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条件

禽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可以申报项目:养殖场址不在畜禽禁养区、生态敏感区范围内,且项目建设用地具有合法性手续;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营业执照养殖规模需达到皖农牧〔201799号文件规定标准,即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量10000只以,上、羊年出栏量100只以上、牛常年存栏量50头以上。

(二)项目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需提供相关项目申报材料。

畜禽规模养殖场需提供:项目申报文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营业执照、项目建设用地合法性证明、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资质第三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书、项目所列建设内容原址现状照片、近一年的畜禽养殖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项目验收

坚持把“环保达标、可持续运营”作为项目工程验收的核心指标,确保实施项目真正过关、永久达标。项目完工并正常运行后,项目资金支出账目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项目初验申请。

申请初验时,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项目竣工自验报告、项目审计报告、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文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开户行及账号、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预(决)算、项目设施设备相关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各单项设施施工过程及竣工运行照片和购置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土地证明(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或与种植大户委托消纳合作协议)、项目运行后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帐等材料。项目验收材料复印件需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收到乡镇项目初验合格材料后,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农业、环保、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一) 项目奖补

1.奖补原则

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按照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总体要求,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项目验收合格单位进行奖补。实行奖补资金总额控制,根据全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情况适当调整奖补项目场类型数量、投资规模及奖补资金比例。

原则上每个生猪、蛋鸡、牛规模养殖场项目投资总额应不低于10万元,每个羊、肉鸡规模养殖场不低于5万元,并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文本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方可纳入奖补范畴。

禁止项目建设内容与其他项目重复,一经发现取消奖补。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支持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各类项目后续运营及生产经营性补助支出。

2.奖补标准

据畜禽养殖规模、项目投资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等综合测定奖补基数,给予一定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投资额50%的标准奖补项目建设单位。

生猪:年出栏5002000头的每场奖补不高于10万元,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每场奖补不高于15万元

:存栏200-10000只的每场奖补不高于3万元,存栏10000只以上的每场奖补不高于5万元。

肉鸡:年出栏5000-20000 只的每场奖补不高于3万元,年出栏20000只以上的每场奖补不高于5万元。

:常年存栏50-100头肉牛的每场奖补不高于3万元,常年存栏100头以上肉牛的每场奖补不高于5万元。

:年出栏100-500只肉羊的每场奖补不高于2万元,年出栏500只以上肉羊的每场奖补不高于3万元

3.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统一汇总审核,并初步拟定奖补单位名单和奖补金额。经项目单位所在村、乡镇分别公示及区级统一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企业对公账户或“一卡通”兑现奖补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申报评审阶段(20201230日前)。召开项目实施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各乡镇政府通过梳理遴选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一场一策"项目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1-20215)。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方案自主组织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三)验收奖补阶段(20216-8)。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项目建设的考核和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兑现奖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对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成立项目服务指导组,聘请省级以上专家为我县项目实施顾问,负责加强对项目实施全程指导服务。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者是建成后未正常运行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与监管,配合制定项目奖补办法,安排解决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经费。区审计局负责按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区发改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的畜禽粪污资源化集中处理利用中心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三)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部门要整合有关涉农发展资金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配套,安排解决项目评审、专家聘请、项目培训、监督检查及审计验收等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经费,据实增减列支,以保障中央项目资金全额支持项目奖补、按时建成运转,确保通过中央和省市验收。

(四)推进政策公开。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奖补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采取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引导服务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推动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档案管理。区镇两级项目实施领导组织要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将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规范的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财务管理、设施建设及物资设备购置及治污设施运行等台帐档案资料,确保奖补资金使用有据可查。

(六)强化监督检查。由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创新督导检查方式,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项目实施。

(七)严格资金监管。区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区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收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

八公山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马  健(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孔德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员:张亚洲(八公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桂芝(区财政局局长)

张传云(区审计局局长)

宫虎家(区发改委主任)

徐志鹏(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徐志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